2010年,央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确立了第三方支付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通过审核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把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纳入国家金融监管的领域内。2011年5月26日,对于第三方支付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央行正式发放首批2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的高收益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加入。截止2015年,央行分8批发放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记录在册的支付牌照数量为267家。2015年以后,由于央行停止支付牌照的发放,支付牌照在一夜之间成为各方争夺的"香饽饽",特别是互联网行业。因为互联网行业的资金流水,用户余额,用户数据等信息关系着平台的命运,因此谁也不想把这些数据交给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今,人工智能的普及宣告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声波支付、脸部支付、指纹支付渐渐普及,而与其有着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经济也即将迎来一个新的伟大的时代。
我国金融科技应用总体走在世界前列,法律法规和风险监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对金融科技监管,必须坚持依法合规原则,贯彻法治精神,完善监管体系,补齐制度短板,不断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金融科技发展,银保监会一贯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坚守风险底线的态度,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
数字经济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同时,金融数字化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从目前发展态势看,我国金融科技应用取得很大成绩,主要表现为: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中国已实现基本金融服务城乡全覆盖;数字信贷从根本上改善了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服务;数字保险显著拓宽了保险覆盖范围;金融数字化为脱贫攻坚作出了巨大贡献;此外,金融科技也有力支持了防疫抗疫等。
不仅如此,2020年数字人民币探索稳步推进,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了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人民银行已联合地方政府,先后在深圳、苏州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