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且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规定》自2021年3月起施行。
据人社部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招聘已经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要渠道。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网站1.5万个,2019年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4.04亿条、发布求职信息8.23亿条。 “但同时,网络招聘服务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该负责人举例,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违规收取费用、监管方式不足等。
《规定》明确了网络招聘求职信息提供、网络招聘信息审查、网络安全、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服务规范。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这位负责人说,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针对网络求职被骗、简历被卖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公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得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信息,违者将被处罚。
网络招聘已经成为人们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网站1.5万个,2019年发布网络招聘信息4.04亿条。网络招聘在为求职者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求职者投递简历后屡遭陌生来电和短信骚扰,甚至陷入非法传销、情色招聘陷阱等现象。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背后,确实存在一些机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违规收取费用以及监管方式不足等问题。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发布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的,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作为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规定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