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印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自2021年3月起,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以下7类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抢注情形将被严厉打击:
恶意抢注国家或区域战略、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的;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的;恶意抢注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等公共资源的;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2018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稳中有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持续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专利申请量和商标申请量均达到新高。
——专利申请增长明显。在专利方面,2018年,我国国内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400万件,达432.3万件(不含PCT国际专利申请和专利复审),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154.2万件,同比增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7.2万件,同比增长22.8%;外观设计专利申请70.9万件,同比增长12.7%。
——商标申请增速略有放缓。在商标方面,受官费下调、新一轮商标注册改革的影响,继2017年我国商标申请量(574.8万件)实现爆发式增长后,2018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延续爆发式增长态势,全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737.1万件,同比增长28.2%,较2017年略有放缓,但是仍保持着高速增长态势,增速高于2015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