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逆市大跌超7% 民法典规定电梯广告收益由业主共享

 行业动态    | 文章来源互联网 |     2021-03-12 09:22

3月11日,分众传媒逆市大跌,截至收盘跌7.16%,报9.85元,全天成交近49亿元。交易所公布的盘后数据显示,四个机构席位卖出13.86亿元,三个机构席位买入3.92亿元。沪股通买入8.76亿元并卖出2.92亿元,净买入约5.84亿元。

业绩方面,公司发布的财报显示,预计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8.6亿元-42.6亿元,同比增长105.84%-127.17%。分众传媒表示,国内广告市场需求在上半年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滑,但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整体回暖,新消费品赛道高速增长,众多品牌引爆成功案例不仅让公司在新消费行业的崛起浪潮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也大幅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同度,使公司整体刊挂率不断提升,带来公司业绩的快速反弹。

分众传媒诞生于2003年,在全球范围首创电梯媒体,创始人江南春。2005年成为首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广告传媒股并于2007年入选纳斯达克100指数。

线下广告的市场越来越萎缩,不管消费者线上购物越来越火,不去超市,不去便利店,不去实体店,但每个消费者每天必须坐电梯,下楼倒垃圾,去学校,去公司上班,去串门等,只要出门就必坐电梯,一天平均至少6-10次坐电梯的频率。所以电梯广告是三四线城市线下最核心最重要的应用场景,也是唯一可以霸占用户的广告阵地。

《民法典》的物权编创了新的物权——居住权。从字面上讲,居住权是指居民寓居在特定房屋中的权益。

《民法典》物权编将其解释为占有和运用别人房屋以满足生活需求的用益物权。增加居住权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房屋的居住属性,维护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有房住,用物权法律规则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权益。

《物权编》第14章第366条至第371条增加了一切关于居住权的规则,明白了订立合同的条件和权益的内容:居住权人有权依据合同占有和运用别人居住地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需求。

长期以来,电梯里播放的视频广告收入应该如何分配?过去,缺乏明白的法律规则已成为业主和住宅物业之间纠葛的主要来源。

《民法典》物权编第282条处理了上述问题:“建立单位、物业效劳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运用业主共有局部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费用后,由业主分享。”

数据显示,2021年1月广告市场花费同比减少2.0%,环比减少9.5%。与去年同期相比,2021年1月的广告花费同比降幅有所收窄。各广告投放渠道表现看,纸媒、广播、传统户外的广告花费同比降幅去2020年同期相比有所收窄,电梯广告刊例花费同比提升较多,增幅在20%左右,影院广告花费同比增长10.1%。

1月份,广告市场增量仍旧多数来源于IT产品及服务行业。互联网品牌从2020年开始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从日常买菜、移动办公、在线金融等多个细分领域快速发展。